出租方基本情况
|
出租方名称
|
深圳市机场(集团)有限公司
|
||||||||
地址
|
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国际机场五道1005号
|
|||||||||
序号
|
招租物业名称(房号)
|
招租面积(㎡)
|
物业用途
|
招租底价(元/月/㎡)
|
物业管理费(元/月/㎡)
|
租赁期限
|
备注
|
|||
1
|
国内货运村二期A楼117(227)
|
269.79
|
仓储及办公
|
62(第二合同年上涨3元)
|
5
|
2年
|
2020-2-28
|
|||
2
|
国内货运村二期A楼110(210)
|
224.17
|
仓储及办公
|
62(第二合同年上涨3元)
|
5
|
2年
|
2020-3-11
|
|||
备注:1.以上房源按现状出租,无装修期;2.在合同期内,该房源若涉及政府规划用地或出租方因需要收回场地时,出租方将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,承租方需配合搬离场地。
|
||||||||||
招租公告信息期限
|
2020年2月11日起至2020年2月24日止。(上述物业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,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,每次延长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,最多不超过4周期。)
|
|||||||||
中选方的确定
|
公示期满,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
|
竞拍。
|
||||||||
公示期满,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
|
经集团公司批准,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。
|
|||||||||
1.租赁保证金:签订租赁合同首年度的3个月承租费;
2.租赁物业不得部分或整体转租; 3.原租户提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且履约评价合格的,在同等条件下,具有优先承租权。如原租户拖欠承租费或者履约评价不合格,出租方有权取消原租户优先承租资格。 4.如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提出的经营业态不符合要求的,可酌情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。 5.不接受联合承租。 |
||||||||||
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
|
1.承租方的经营范围与经营内容符合物业出租用途的要求;
2.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行业经营管理规定,在中国依法注册的企业;不接受自然人投标; 3.银行信用良好,无不良贷款记录; 4.过去三年经营生产、安全管理活动中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。 |
|||||||||
意向承租方缴纳投标保证金
|
1、意向承租方为新租户的,需在招租公告截止日当天17:00前,向招租人缴纳人民币三个月承租费作为投标保证金,否则视为投标报名不成功;意向承租方为原租户且已缴纳合同租赁保证金的,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。
2、未中标者,租赁保证金将于竞标后全额无息退还;如未参与竞标或中标后弃标,租赁保证金将不予退还。 |
|||||||||
需提交材料
|
意向承租方在正式开标日前提交下列材料,保证材料的真实、完整、有效(均需盖公章):
1.三证合一正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,核原件; 2.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,核原件; 3.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,核原件; 4.投标申请及承诺函原件; 5.投标报价单; 6.过去三年经营生产活动中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证明; 7.招租人要求的其他从事相关业务经营所必要的材料。 |
|||||||||
联系方式
|
业务咨询电话
|
陈小姐/包小姐:23457322
|
||||||||
业务联系地址
|
深圳市宝安区机场保税大厦401室。
|